乌兹别克斯坦顺利举行了对新宪法的全民公投。新宪法对人权、社会和经济权利等关键问题进行了重大补充。
值得指出的是,新宪法扩大了人权和自由,强调国家是保护上述价值的保障者。在新宪法中,与国家社会责任相关的法规内容增加了两倍。它强调:“确保人权和自由是国家的最高目标。”
其中《人与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 》的章节提到:“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根据普遍承认的国际法规则以及本宪法,人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承认和保障。”
新宪法保障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性别、种族、国籍、语言、宗教、社会出身、信仰、个人或社会地位等。它还规定:“人的尊严、基本权利和自由是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从出生起就属于每个人。”
总的来说,新宪法明确指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民主是建立在普遍的人类原则之上的。根据这些原则,人、人的生命、自由、荣誉、尊严和其他不可剥夺的权利构成了其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