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3〕2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广州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和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的有关精神,我局现开展第二批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的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目标
吸引国际一流的创新人才及其技术和项目、国际研发机构在国际孵化基地(试点)集聚、孵化,打造一个适宜“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的国际协同创新载体,世界科技创新资源转移的承接试验田和示范区。
国际孵化基地(试点)围绕国际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基地、国际科技创业的孵化器、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等三大功能开展工作。基地应整合广州地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引进国际化科技人才和团队来穗创业,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引进国际研发中心,世界500强企业来广州设立研发总部或分中心,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落户广州,引进国内外科技金融机构服务广州,加快转移转化全球范围内的先进技术成果;为创业者提供启动资金、资源配套、人才支持、创业培训、融资上市等一系列服务,促进国际科技成果的孵化、产业化,培育和支持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20%(或400平方米)以上面积作为国际企业、人才和机构集聚区。
(二)有一支素质较高、能够为国际创新人才和国际研发机构服务的科技孵化服务团队,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的企业孵化服务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国际孵化和科技合作基础,已引进国际化科技人才或国际企业进驻孵化,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案例和相关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制度,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时间达3年以上,取得较好成效。
(四)申报单位应围绕国际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基地、国际科技创业的孵化器、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等三大功能的一个或数个,制定未来3年在引进外籍创新人才、国际创新团队、国际研发机构或联合实验室、研发或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国际科技孵化基地、培养服务团队高级外语人才和创新服务人才以及年投入孵化资金等方面的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采用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书见附件(直接下载填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后与附件装订成册提交区县科信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材料双面复印,一式五份)。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三)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5.申报书列表中主要成员的身份证、专业资质(职称)复印件;
6.孵化场地面积的证明材料;
7.主管部门相关孵化基地的扶持优惠政策;
8.开展国际孵化和科技合作交流的3个以上案例,已引进国际化科技人才、国际企业进驻孵化,与国外科研机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合作开展项目3年时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建议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关于基地建设的证明文件:如建设规划、产权(租赁)证明、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或认定证明等;
2.与基地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荣誉和奖励证明、孵化业绩等;
3.在孵企业及其它相关材料:重点孵化企业名单、创业人员荣誉、资质、成果和业绩证明等。
四、 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截至时间:2013年11月10日
受理地点:广州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8A01房03室)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谢光坤 81309552
市科信局交流合作处 罗 铮 83124068
电子邮箱:gzgkzx@126.com
附件:1.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3年10月10日